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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治政府建设跑出“加速度”

来源:新闻热点 编辑:admin 时间:2021-08-02

  简政放权释放更大红利“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厦门法治政府建设跑出“加速度”

  □ 本报记者 张晨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福建厦门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树立了标杆。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热点、难点和群众的聚焦点、痛点,厦门进行了哪些探索?《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充分发挥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

  天蓝、水秀、岸绿,被誉为厦门市“城市会客厅”的筼筜湖,整治还清后引来大批白鹭栖息。

  2019年,中国工程院发布报告显示,厦门生态文明指数居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之首。一湖碧水,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厦门聚焦生态文明领域,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一批高质量首创性地方法规。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邵火炉介绍说:“为了把厦门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固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编制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的规定已经写入新修订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2020年,厦门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授予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同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综合评估中,厦门市位列全国第一。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厦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丁贤志告诉记者,“我们充分发挥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及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从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在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着力先行先试,谋求创新变通,为厦门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和保障。”

  近年来,厦门出台了全国首部促进社会文明、“多规合一”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法规和首个特区社会信用立法,垃圾分类立法“厦门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同时,还出台保障台胞投资、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等一批涉台法规,保障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建设。

  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发展最优解

  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中海企业发展集团厦门公司报建部报建经理韩秋珍告诉记者:“我们公司目前在厦门推进的项目,从拿地到施工许可,只花了3个月。在‘多规合一’改革之前,同样的审批流程最快也需要一年。”

  减少政府交易成本,是市场化改革关键所在。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主任王秀荣介绍说:“厦门通过‘多规合一’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实现了从‘多头申报’到‘一窗受理’的转变。”

  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2016年,厦门出台全国首部“多规合一”管理地方性法规,打造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厦门模式”。

  “‘多规合一’提升了服务效率。对企业来说,少走了很多弯路,对监管部门来说,增加了很多工作量。”大悦城控股厦门城市公司报建经理庄聪伟结合自身经验告诉记者,在厦门,土地出让权、人防告知承诺等步骤能省则省,环节压缩、材料精简、保障充分、配套完善,项目进场时间大幅提前,为工程进度按下了快进键。

  2014年开始,厦门在全国率先探索“多规合一”工作,实现了从“以项目引导规划”到“以规划引导建设”的发展方式转变,保证了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协调性、统一性,使城市建设整体效益大大提升。同时,厦门在试点工作中先行先试、大胆创新,通过构建起统一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有效衔接规划编制与项目实施,解决建设项目布局无序、建设不配套难题,搭建了城乡区域资源环境统筹发展平台,提升了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已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做法”,提升了厦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个城市一张蓝图,解决了一任领导一个规划问题。”王秀荣坦言,“‘多规合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实现土地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合一。在机构改革之前,厦门的国土与规划部门是独立的,这也造成了规划类型多且重叠、规划‘打架’的情况凸显。我们通过突破机构机制瓶颈,真正意义上实现一张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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