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整57项省级管理权限 向自贸港重点园区赋权
中新网海口6月29日电(记者 王子谦)为推动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有权能定事,有钱能办事",海南持续向重点园区赋权。海南省政府29日对外公布,决定即日起将57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相关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
根据海南省政府发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在重点园区范围内,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不再实施相同管理权限。
本次海南省级管理权限调整涉及土地利用、海域使用、交通运输、文化演艺等多个领域,如将海域使用申请审批(不含填海)由海南省政府委托至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备案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下放至洋浦经济开发区;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下放至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
海南省政府要求,原实施机关应当加强对重点园区管理机构的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原实施机关应当适时对调整实施事项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可行的,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评估施行效果不好的,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收回相关管理权限。
海南设立11个重点园区率先实施自贸港相关政策,进行压力测试。去年以来,该省通过推动实施法定机构改革,管理权限下放等系列举措,发挥重点园区的引擎作用。2020年,海南自贸港11个重点园区营业收入5067.82亿元,同比增长49.8%;税收收入395.38亿元,同比增长13.3%;园区GDP为845.58亿元,同比增长20.3%。(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