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直播行业的终场战事:版权规范或成生死场
原标题:游戏直播行业的终场战事:版权规范或成生死场
导读:为推动游戏直播行业健康、良性发展,2019年8月,腾讯游戏推出主播认证计划,对斗鱼、虎牙、企鹅电竞的主播给予官方认证和权益。近期,主播认证计划第二期启动,帮助明星主播“出圈”之外,也扶持中腰部主播。非腾讯系的触手直播也加入计划之中。主播认证计划第二期会给游戏直播行业带来什么变化?
2019年,可谓是游戏直播行业版权意识觉醒、直播规范化迈出实质化进展的一年。
游戏直播行业发端于互联网早期时代,兴盛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经历了早期的野蛮生长、乱象整顿和“千播大战”后,行业格局基本定形,形成了“两超多强”的局面,也走到了最后的决战阶段。近期,腾讯游戏主播认证计划第二期启动,此次公布认证的包括PDD、张大仙、不求人等顶级主播。围绕直播版权的斗争日愈激烈,而这或将成为游戏直播行业终局之战的胜负手。
三方发力,游戏直播行业版权意识开始觉醒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网络直播行业商业模式创新与投资机会深度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游戏直播市场规模达131.9亿元,同比增长62.6%,预计在2020年将突破200亿元。
市场规模高速增长的背后,却是游戏直播行业的侵权乱象制约着行业的良性、规范发展。
2012年9月起,YY直播在未获得网易授权的情况下直播《梦幻西游2》,并向直播间推送一些类似的页游的广告。
这样的案例并不是孤例。早期直播平台经常在未经厂商授权时直播游戏,并借助游戏牟利、引流,而厂商也大多未采取维权举措。随着游戏直播行业发展趋于成熟,行业也开始关注游戏直播行业的版权规范问题,版权意识逐渐形成。
上述两起侵权事件,被侵权方均提起上诉。2014年,网易起诉YY直播。2018年11月,腾讯起诉与西瓜视频相关联的三家公司。
到了2019年,以腾讯、网易为代表的游戏厂商越来越积极、主动地针对直播行业的侵权问题进行维权。以腾讯为例,2019年2月14日,腾讯发布《关于直播行为规范化的公告》,并在《公告》发布的4个月内,就进行了7次维权。
游戏厂商积极维权的同时,司法界也在法律层面给出了有力回应。
2017年,网易诉YY直播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YY直播停止直播《梦幻西游2》。法院认为,诸如涉案电子游戏的大型、多人网络游戏,为“类电作品”,应受法律保护;2019年1月31日,腾讯诉西瓜视频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涉案公司须立即停止《王者荣耀》游戏直播。这是直播行业的第一个行为保全禁令;2019年7月23日,腾讯诉火山小视频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判决,要求火山小视频停止直播《王者荣耀》。法院裁定,《王者荣耀》中玩家的操作只是单纯调用资源库内容,游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连续画面是重现游戏创作者的预设内容。
以上三个判决案例,法院判决均支持游戏厂商,认为游戏直播的画面受著作权保护,直播平台在未获厂商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直播,构成侵权事实。
涉及游戏直播版权争议等法律纠纷不断增多,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学术界召开了多次研讨会,讨论游戏直播版权的归属问题。
2019年8月31日,游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讨会在上海举办。同期,《游戏直播行业白皮书》发布。针对游戏直播行业中版权纠纷等问题,《白皮书》提出诸多建议,例如完善《著作权法》,将网络游戏画面、游戏直播画面纳入“视听作品”的保护范围之内。
在《白皮书》发布的5天后,游戏直播行业竞争与发展研讨会也在北京举行。研讨会聚焦于“游戏直播是否侵权”这一问题,并发布了《游戏直播行业合规风险报告》。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朱阁认为,若游戏直播画面仅是游戏预设画面和玩家技巧的展现,并未添加新的表达,那么不能构成作品,不包含玩家的独创性元素。《报告》也提出了与《白皮书》类似的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行业自治。
9月,网络游戏内容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召开。对外经贸大学卢海君教授提出,美国的四要素标准、三步检验法、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均不能支持游戏直播属于转换型使用的观点,因此,游戏直播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在游戏直播版权归属的问题上,学术界已达成基本共识:游戏直播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在未获厂商授权的情况下,游戏直播行为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