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课偷玩网游谁来为儿童月充值数万元担责?
原标题:上网课偷玩网游 谁来为儿童月充值数万元担责?
近一段时期,不少“熊孩子”在家用手机上网课的同时偷偷玩网游并进行大额充值,有孩子仅在今年2月玩网游就花了3万元左右。“熊孩子”大额充值网游现象频发,到底是网游公司的责任还是家长的责任?充值的钱能否要回?
“12岁孩子偷用妈妈手机玩游戏,在3月17日至21日期间共充值13272元。我们大人毫不知情,现要求退回相关费用,但至今没有解决。”3月22日,消费者龚先生在聚投诉平台投诉称。
宫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工人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近一段时期,不少“熊孩子”在家用手机上网课的同时偷偷玩网游并进行大额充值,有孩子仅在今年2月玩网游就花了3万元左右。
“熊孩子”大额充值网游现象频发,到底是网游公司的责任还是家长的责任?充值的钱能否要回?如何避免孩子进行大额充值?《工人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以给孩子“讲故事”为噱头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消费警示显示,一位江苏消费者表示,其9岁的孩子从2019年开始玩网络游戏,截至2020年2月,先后已经在同一款游戏上花了11万余元,仅今年2月就花了3万元左右。
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近期多名家长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某网络游戏公司,称家中未成年人用大人手机玩手机游戏,未经其同意充值数千多元乃至上万元游戏费用。
此外,还有消费者反映,一些网络游戏以给未满8周岁的孩子“讲故事”“开发智力”为噱头,在没有任何收费提示的情况下,以免费试玩的形式提供游戏娱乐,不知情的孩子在免费试玩几关之后,游戏突然提示付费才可继续通关。孩子在无家长监管的情况下,往往毫无意识就直接点击付款,待家长察觉后,已经造成了经济损失,有的数额还十分巨大。
实名制认证方面需完善
在孩子进行大额充值之后,一些家长认为,网络游戏公司在实名制认证、付费等环节没有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应承担相关责任。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1月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但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网络游戏直接默认使用手机号码就可以登录;一些游戏在关闭弹出的“实名制”提示框后,仍可以继续使用。
此外,《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
有不少消费者指出,由于网络游戏公司未落实实名制认证,又未在收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付费行为,这才导致未成年人大额充值的纠纷频繁发生。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监管,未妥善管理移动支付账户和密码,对导致消费纠纷和孩子沉迷游戏负有一定责任。
举证难如何破解
那么,在孩子大额充值之后,家长能否把钱要回来?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孩子进行大额充值之后,有家长尝试与网游公司沟通退款,但对方明确表示不予退还。接诉后,广东省消委会立即联系双方展开调查调解,但因家长无法有效举证该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操作,缺乏维权证据,最终只能调解无效结案。”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按照一般民事证据规则,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但一般情况下,孩子是瞒着家长做出的充值行为,如果没有监控,仅凭空口白牙,确实非常难以证明。但在实名制要求下,若游戏登记的主体系未成年人,那就应该推定,游戏充值行为系孩子所为,除非游戏公司能够拿出相反的证据证明;反之,若游戏实名主体为成年人,就可以推定充值行为系成年人所为,除非家长能拿出来孩子盗用自己账号的证据。
在朱巍看来,实践中很多游戏平台并没有认真落实网络实名制。对于这类平台,因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能让用户为游戏平台的违法行为买单。因此,举证责任应倒置给游戏平台。
家长也要管好手机支付功能
为减少未成年人大额充值网游消费纠纷的发生,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陈剑表示,网游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实名认证规定,在用户每次登录游戏时均核验其身份,确保注册账号与实际玩家身份一致。对于未成年人玩家,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有效启动游戏防沉迷系统、支付限制等保护机制。